责编:陈凯欣
2025-05-12
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两批次共计17个省(市)的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评定。北京市、河北省等7个省市在评估中表现突出。
自2023年12月被确定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以来,我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。截至4月底,全省已发放数据知识产权证书751张,在第二批9个试点地区中位居首位。
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,我省获批试点后,严格落实"突出河北特色"的工作要求,先后联合10个省级部门制定《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(试行)》,并上线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。同时,还发布了《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》团体标准,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协同保护备忘录。
在理论研究方面,我省首次提出,在进行数据要素处理和加工时,不应"完全采用AI技术"。这一创新性观点从理论上丰富了数据知识产权概念,更好地体现了对智力劳动的保护。同时,我省还明确了数据资产与数据知识产权之间的边界,保证了登记办法的有效实施。
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我省开发的数据登记系统具备离线抽查功能。企业可在断网状态下完成本地数据抽查和哈希值生成,确保登记数据"可用不可见",有效防控数据泄露风险。
此外,该登记系统还接入了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,为企业提供免费存证服务,实现"存证+登记"全流程贯通。同时,系统与省市场监管局的一体化平台对接,可核验登记主体的信用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,对不良记录企业进行重点审查。
下一步,我省将继续整合数据要素资源,完善登记保护机制,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全力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